首届“大美洞庭”全球华语诗歌大奖赛
首届“大美洞庭”全球华语诗歌大奖赛
洞庭湖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也是著名的鱼米之乡。
此地风光壮美,物产富饶。进入新世纪以来,曾经的洪患已得到根治。特别是国家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治理理念后,本地的湿地资源得到了大力保护。禁渔禁樵后,每年在洞庭湖栖息的鸟类显著上升,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麋鹿、江豚时有出没。真正出现了星汉浮槎,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的盛景。
沅江市漉湖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管理着洞庭湖腹地的三十多万亩水陆面积。漉湖芦苇场曾经是亚洲最大的芦苇场,有着“江南第一苇场”的美誉。2020年,芦苇场转型为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决心全力恢复、保护好洞庭湖这颗“长江之肾”。
漉湖山青水秀,垸内环境整洁、宜居。夏季观洞庭日出,春季上湖洲采摘芦笋、野菜,秋冬观芦花漫天飞舞,都是难得的大美景致,也是文人墨客吟诗作画的绝佳之地。
为进一步提升民众的湿地保护意识,推介洞庭湖的独特风景,特举办首届“大美洞庭”全球华语诗歌大奖赛。
征稿主题
以祖国“山河湖海”为写作主题均可。
尤其欢迎以呈现洞庭湖(及湿地)的绝美风景、人文历史等方面的作品。
征稿对象
全球华语诗人和诗歌爱好者
征稿要求
1、本次征文体裁为新诗与古体诗词。每人参赛作品限1首(一组诗视作一首)。新诗单首限40行以内,组诗限100行以内。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没有在任何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平台等媒体发表;稿件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负完全责任,禁止套作与抄袭,若有套作与抄袭,将取消评奖资格并进行通报;参赛作品内容健康向上,有时代特色、创新精神、灵动诗性。
3、所有参赛作品需同时提供原创小视频。此视频将作为文字作品的一部分,计入综合成绩。视频可以是参赛诗歌作品(章节)的朗诵,也可以是作品的画面解读与呈现,亦可将作品保存为图片后拍摄为视频。
4、视频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格式为AVI、MPEG、MP4。要求画面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Logo等,大小不超过100M。手机拍摄要求画质和声音清晰。视频作品需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评奖规则
1、作品全程匿名评选,组委会将邀请国内著名诗人进行终评。
2、诗歌文本占总成绩80%,视频质量及播出反响(点赞量、转发量等综合)占20%。
3、优秀视频稿件,组委会将择优发布在抖音等平台。抖音搜索“大美洞庭诗”即可赏阅。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奖1万元;二等奖3名,各奖5000元;三等奖8名,各奖2000元;优秀奖10名,各奖500元。
另单独设“优秀视频奖”20名,各奖500元+洞庭特产礼包。
以上奖项均不空缺,且为税前奖金。
交稿要求
1、仅接受电子邮件投稿。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大美洞庭+作品名+作者名”字样。
文本及视频作品统一使用附件形式,在同一邮件中进行投稿。文本按标题4号宋体加粗、正文及其它文字5号宋体。
来稿在文末注明作者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不超100字个人简介。
2、征稿时间:从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每位参赛者限投稿一次,多次投稿视作无效,不符合投稿要求和格式要求的不予评选。
3、投稿邮箱:dameidongting@163.com
颁奖时间及方式
颁奖时间暂定2022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及颁奖方式(现场颁奖或线上颁奖)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版权说明
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含视频作品)拥有选编、出版、翻译等使用权,其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参加本次大赛征文者即视同同意本项规定。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
湖南省沅江市漉湖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
协办单位
湖南省诗歌学会
江河文学诗流诗刊
霖雾传媒
诗视界文化
首届“大美洞庭”全球华语诗歌大奖赛组委会
2021年11月8日
江河文学.诗流诗刊学会简章
《江河文学》杂志1981年创刊,是一本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纯文学期刊。本刊国内外公开发行,由中国葛洲坝集团主管主办,有“中国水利电力行业文学第一刊”之称。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5-1570 国内统一刊号:CN42-1311/I。
2021年《江河文学》与湖南省诗视界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拟着力打造“江河文学•诗流诗刊学会”,该学会是以“繁荣当代文学事业、培育新时代文学新人、推动文学艺术大发展大繁荣”为宗旨的文学社群体,是“江河文学•诗流诗刊学会”团结和联系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发起单位:《江河文学》杂志社,湖南省诗视界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诗流》诗刊学会。
《江河文学》杂志社愿景:打造中国文学良性生态圈。
使命:共筑文学梦想、共创文化产业、共建精神家园价值观:弘扬正能量、促进文学大发展大繁荣。
功能:组织文学辅导培训,开展文学交流,培养文学新人,创建创作基地,扶持文学爱好者作品出版。
组织形式:本会为公益性文学社团,在湖南长沙设总基地(总会)、全国各省区设立分会。
学会会员义务: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
2.热爱文学事业、从事文学创作与交流。
3.积极参加江河文学•诗流诗刊学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4.按要求缴纳管理费(每年300元)
5.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文学培训活动。
6,维护本会声誉,团结互助。
学会会员权利:
1.作品达到发表水平优先在《江河文学•诗流诗刊》杂志专号,《江河文学》杂志及推荐其他杂志发表。
2.优先成为重点培养、推介作家、诗人。
3.优先参加杂志社组织的笔会、作品研讨等各种活动。
4.优先选聘杂志社的签约作家及特约编辑。
5.对本会有特殊贡献的作家、诗人,本会将给予奖励。
6,优选纳入分部负责人选重点培养对象。
7.定期赠送《江河文学》纸刊
江河文学•诗流诗刊学会
202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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