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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远清:华文文学界的“学术警察”和“外交大使”(马启代 马晓康)

古远清:华文文学界的“学术警察”和“外交大使”——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台港文学研究所所长古远清教授
本报:马启代马晓康
2014年10月16日·重庆江北机场
      古远清(1941——),广东梅县人。武汉大学中文系毕业。现为中国新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文系台港文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先后主持教育部课题、国家社科基金课题4项。在海内外出版有《中国大陆当代文学理论批评史》、《台湾当代文学理论批评史》、《香港当代文学批评史》、《台湾当代新诗史》、《香港当代新诗史》、《海峡两岸文学关系史》、《当代台港文学概论》、《庭外“审判”余秋雨》等专著。
一、您好,您曾经写过一部《中国当代文学理论批评史》,但国内的一些权威评论家认为,中国当代文学理论批评“无史”,对此不同意见,您是怎么看的呢?
    答:您好,认为中国当代文学理论批评“无史”,是因为他们认为当代文论史是被政治史所掩盖的,而在当代,也为未曾出现过杰出的经典之作。但这并不代表“无史”,“十七年”时期就出现过胡风、朱光潜这样的批评大家,也涌现了一批经典性批评著作。经过新时期的文学观念大变革,批评的主体性开始变得越来越明确,不再受到社会史和运动史的干扰。它应当成为一门新兴的分支学科,当代文学理论批评应该是和创作一样拥有自己的历史,独立于中国当代文学史之外。   既然当代文学有史,当代文学理论批评也可写史,需要大量的资料整理与确认,有话则长,无话则短,万万不可认为要靠时间筛选,这是片面的。一部文学史,应当尽量全面地记录当下的文学现象,涵盖从传统文学到戏剧、电影批评部分。
二、作为当代文学史家,您主张“私家治史”,请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答:写文学史,我主张私家治史。当然,利弊总是并存的。    私家治史可以避免外界因素的干扰,将个人见解笑容掉,观点和文笔也容易得到统一。这仅仅是一个层面,更重要的是客观,写史最好是圈外人执笔,如此可以避免方方面面的人情世故,避免因各种关系而造成的瞻前顾后,正因我本人远离中心,所以在我的书中,人情因素的影响较少。    私家治史虽然可以较充分地表达个人观点,但也不是没有任何拘束,个人见解都可以尽情发挥。毕竟在体制下的书写,不能无所顾忌。且个人写史也难以集思广益;对有些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可能难以写得深入。而且,工程太大,个人时间精力有限,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
三、您是如何研究“两岸文学关系史”的,您对“两岸文学关系史”又是如何看待的?
    答:近几年在两岸三地著书时均尽可能出新,如我最近获批准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世纪台湾文学史》,便是为了填补两岸台湾文学研究的空白. 本来,台湾文学研究比大陆文学研究滞后。内地出版过多部《台湾文学史》,最多只写到20世纪末为止。本课题专门研究新世纪的台湾文学,其意义在于推动台湾文学全面深入的研究。过去,台湾文坛流行“自由中国文学”、“台湾乡土文学”概念,其能指只代表主流的三民主义文学或反主流的本土文学,在相当程度上遮蔽了台湾文学的复杂性和多元性。“新世纪的台湾文学”则试图去除因省籍情结而导致历史误置和意义歧见,在多方面的考察和沟通中完成不分省籍的台湾文学总体化,为“中华文学”在台湾的复兴提供理论支撑。    为此,我曾写过一部《海峡两岸文学关系史》。《海峡两岸文学关系史》的写作有小小的希冀:在为两岸文学史写作提供原始材料以补充、完善现有当代文学史不足的同时,还企图用这部著作,引起当代文学史写作是否应加入关系史的思考。    拙著是从文学关系史切入的另类历史叙事,是一种非传统型的文学史。写作的着力点不在为作家作品定位,不以作家作品分析评价为主,不以建构典律为目标,而是抱着回顾与解读的态度,审视两岸文学关系从对立到亲和、从反叛到回归的发展过程,用“大叙事”与小细节相结合的笔调描述,不追求体系的严谨和完整性。在这本书里,无论是《春江水暖鸭先知》,还是《谁先偷跑谁就赢》,均将主流文学史遮蔽的某些史实或以为只需要“大而全”而不需要“零件”的材料展示出来,使两岸文学史真正成为一部多视野、多角度的多元共生的文学史。    “两岸文学关系史”的内质,可以说既丰饶又贫瘠,既单纯又复杂。“丰饶”是指两岸文学关系史所要面对的是两地文学的对抗与隔绝、开启与曲折、互动与冲突、封锁与突围,这其中可以说是两岸文化互相影响和交融的过程,在交融中又不断出新。“贫瘠”是指无论在两蒋时代,还是民进党执政时期,作为同根同种同文的两岸文学,由于政治的干预,均没有产生像鲁迅那样的大师级作家。被政治干预的文学不应算是纯粹的文学。这段关系史中并没有出现让人期待的高峰。说其“单纯”,是指两岸文学关系在任何时期都受政治制度的制约,交流必须在“一个中国”原则下进行。“复杂”是说两岸认同的“一中各表”,有各种不同的诠释,具体到“台湾文学”的界说上,则有五花八门的表述。
四、很多人对您的《台湾当代新诗史》和《台湾当代文学理论批评史》抱有异议,您是如何看待的呢?以及您是如何看待两岸的台湾文学研究竞争的?
    答:台湾曾召开过批判所谓“南北双古”(“北古”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古继堂研究员)的研讨会。由于意识形态不同,他们无法接受我们“双古”的著作特别是拙著《台湾当代文学理论批评史》,这完全可以理解。俗话说得好:“不批不知道,一批做广告”,他们的批判只当是对我的书做义务宣传。使我感激的是,他们多次批判我均对事不对人,当然更谈不上彼此对簿公堂,其中有的论敌后来还成了“相逢一笑泯恩仇”的朋友。至于对余秋雨先生的评价,我会像对所有其他在当代文艺理论批评史上作出过贡献、产生过影响的理论家一样,力求秉持公心,不带偏见,给予客观的评价。好处说好,坏处说坏。    有道是不批不知道, 一批做广告.写台湾新诗史挨“骂”,本是意料中的事。古继堂的同类书出版20年,在受到许多赞扬的同时, 也差不多被某些人骂了20年。正如一位台湾作家所说:“古继堂的《台湾新诗发展史》早已引发审美疲劳,怎么又来了一个姓古的,你烦不烦呀,你这两股(古)暗流!”故我有自知之明,在《台湾当代新诗史》书末写道:这是一部不能带来财富,却能带来骂名的文学史。这是一部充满争议的新诗史,同时又是一部富有挑战精神的文学史——挑战主义频繁的文坛,挑战结党营诗的诗坛,挑战总是把文学史诠释权拱手让给大陆的学界。    在黄山召开的海峡两岸苏雪林研讨会上,展出了台湾出的苏雪林《日记卷》,总计15册。这《日记卷》最先是安徽大学中文系沈晖征得苏雪林教授本人同意在祖国大陆出版的。正当苏氏日记装箱运回时,被台湾有关方面发现,连忙追回,说此日记的出版权在台湾而不在大陆,于是只好改由台湾成功大学中文系主持整理出版。 如果说,苏雪林《日记卷》还只是两岸整理权、编辑权、出版权之争的话,那两岸对台湾文学的诠释权之争,比这激烈得多,时间也长得多,屈指一算已快30年了。    眼见大陆一部又一部厚厚的《台湾文学史》及其分类史的出版,在占领大陆乃至台湾某些院校讲坛,某官员惊呼:台湾学者如再不急起直追,台湾文学的诠释权就拱手让给大陆学者了。他们不允许也不甘心大陆学者的观点占领台湾的教坛、文坛。于是有各式各样假借学术名义对大陆学者的抨击。如有辽宁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现代台湾文学史》的评价之争。一些分离主义的评论家们,认为大陆学者连什么是“台湾文学”都没弄懂。在他们看来,“台湾文学”就是台湾人用台湾话写台湾事的作品。而《现代台湾文学史》入评的作家有一大半不是“台湾人”而是大陆人或曰外省人,因而余光中们的作品应从台湾文学史中删除出去。至于评价的标准和对许多作家的定位,他们也无法赞同。本来,《现代台湾文学史》有许多缺陷,对此完全可以批评。可台湾的某些本土评论家的评论角度不在于此,而是在向大陆学者“争夺”台湾文学史的诠释权。台湾某本土作家在批评辽宁版《现代台湾文学史》和福建版《台湾文学史》时说:大陆学者在进行台湾文学研究时,把台湾文学看成是中国文学的一环,是传统华夏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老调重弹,认为这是大陆学者“不了解台湾民族主义的结构”,是“从政策性立场出发”否定了这一“民族主义结构”。他在文章中提出台湾作家的“双重性民族结构”和台湾文学中的“民族主义结构”的主张。这种论调,马上引起辽宁学者张恒春和福建省台港暨海外华文文学研究会的集体回应。福建的学者认为:大陆的台湾文学研究难免有狭窄、浅置、误差的一面,但说“台湾文学是中国文学的一环”是“老调”,这个观点正是那位评论家自己过去坚持的。所不同的是,他现在看风使舵,由主张“台湾文学是中国文学的一环”而改为主张“台湾文学国家化”了。
五、您在《两岸四地文坛现场》中,分别批评了大陆文坛、香港文坛、台湾文坛和澳门文坛,非常敬佩您的敢向权威挑战的风格和善辩的才能。有人称呼您为“学术警察”,在这里,能谈谈您个人对“学术警察”一词的感想吗?
    答:“学术警察”一词,出自哈佛大学教授杨联升之口。乍看这个称呼,以为姚文元又卷土重来了,其实,“学术警察”与姚文元打棍子完全是两回事。    在这个急功利的年代,在拉帮结派的文坛,陈平原说,“学术警察不仅没有成为榜样”,反而常常遭受误解,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并被迅速边缘化。钱理群也说:“公心不在,正气不彰,一切苟且马虎,这正是当下学术危机的一个重要表征。在这个意义上,呼唤‘樊骏式样的学者’,也具有同样的迫切性。”现在确实需要更多弘扬正气,批评弄虚作假和苟且马虎的文风,力挽学术危机的“学术警察”。    有人说我也是一位不为人们所注意和重视的“学术警察”。这大概是因为本人曾向某名人打假。如在评某名人的他传和自传时,多次指出其诸多伪造自己历史之处,由此被对方告到法庭。我给对岸出的《台湾新文学史》著者挑错”送大礼包”,做的亦是互相敬畏、互相监督、互相批评类似“学术警察”的工作。
六、如今的香港文学史一类题材,清一色出自内地学者之手,您对这种现象是如何看待的?香港学者为什么不去自己写本地的文学史呢?香港的文学史和台湾相比又有什么特点?
    答:如果香港学者不了解香港文学或虽了解而评价时“党同伐异”,的确没有资格写。写文学史,本不应查户口、分地域,像早期的《中国文学史》就不是中国人而是日本人写的。台湾地区文学史的编写现状也和香港差不多。为什么台港地区的文学史本地的学者基本不写,要由他人来写?说起来原因复杂。以香港而论,香港学者的学术观念、方法与内地不完全相同。如香港中文大学卢玮銮教授认为:许多原始资料还未整理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不应急于写。另方面,在香港某些大专院校,研究香港文学不如研究内地文学、台湾文学地位高。传统偏见认为,研究古典文学比研究现代文学“身价”高,研究内地文学又比研究香港文学“意义”大。在台湾,不少教授醉心于参加各种文学活动,缺乏经济效益的学术专著写作极少有人肯干。    台港文学史由第三者来写,自有其长处。不少香港作家、学者身在“江湖”之中,不像外地人那样容易看清文坛内幕。不少学者还是圈子中人,由圈中人执笔写本地文学史必然会少写或不写圈外之人——即使写也可能多带贬词。由局外人写,自然可以减少“派性”,以较公正、客观的态度评述文坛的是非与功过。内地学者研究香港文学,20年来走过一条重政治功利到向着审美价值倾斜的曲折道路。他们的著作尽管有史料缺陷或错漏,但总的来说,包容性较大:不论是雅文学还是俗文学,不论是本土作家还是南来作家,不论是学院派还是非学院派,都能尊重他们的创作劳动,给予应有的文学地位。总之,编撰《香港文学史》最理想的人选应该是熟悉香港文学、占有资料充分、对香港文学研究深入、态度又公正客观的学者——而不管他是哪个地方人。
七、有人说《台湾新文学史》内容非常丰富,对此,您对这本书是如何评价的?
    答:这本书框架全新,分期有特色。比起叶石涛过于简陋寒伧还不是正式的文学史《台湾文学史纲》来,在时间上多写20年,且不局限于岛内单一族群的狭窄立场,视野显得相对宽阔。    可是,也正因为其内容太“丰富”了,来不及一一查证。这本书号称“历时 12载,终告成书”,其实中间作者写了许多文章和书。它并不是“十年磨一剑” 的产物,而是匆忙的产物。书的封底上还有什么“最好的汉语文学,产生在台湾”,这纯粹是商业广告用语,在书中根本未进行论证。作为一本严肃的且具有相当水准的文学史著作,完全用不着借世俗的方法去推销。许多章节尤其是最后写到新世纪台湾新文学只有“文学盛世”的空洞赞美而无实质性内容,这就好比不尽职的导游,他带人到号称“奼紫嫣红,繁花争艳”的景点,只说你们自己欣赏吧,自己却溜掉了。像这种仓促成书的做法,就难免带来许多史料差错。如306页云:王蓝担任过中国笔会副会长。其实,“中国笔会” 是中共领导下设在北京的文艺团体,王蓝任职的是由国民党主控设在台北的“中华民国笔会”。266页说孙陵写歌曲《保卫大台湾》时任《民族晚报》主编,这里有四个错误:不是歌曲而是歌词;不是任职于《民族晚报》,而是供职于《民族报》;不是任《民族晚报》主编,而是任《民族报》副刊主编;不是任副刊主编时写的歌词,而是在这之前。    而且陈芳明的出发点不对, 他声称写《台湾新文学史》是为了“抗拒中国霸权的论述”。在开列祖国大陆出版的并不全面的《台湾文学史》书目后,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学者”把“台湾文学边缘化、静态化、阴性化”。他尤其对大陆学者赞扬台湾诗人思念祖国母亲的论述极为反感,认为读大陆学者写的《台湾文学史》,就好似读“外国文学史”。这种“颠覆”未免危言耸听。他反对把台湾文学“阴性化”,而他的“阳性化”无非是“台湾文学的自主性、独立性,台湾文学决不是中国文学的一部分”之类的陈词滥调。在论述反共文学时,陈芳明竟说“反共文学暴露的真相,尚不及八0年代伤痕文学所描摹的事实之万一。反共文学可能是虚构的,但竟然成为伤痕文学的‘真实’。”这真是语出惊人,可惜与事实相差十万八千里。陈芳明口口声声说要用“以艺术性来检验文学”,这使人想起司马长风在《中国新文学史》的附录中吹嘘自己的书是“打破一切政治枷锁,干干净净以文学为基点写的文学史”,可司马长风当年未做到,现在陈芳明也未必能做到。在有政党的社会里尤其是像台湾这种政治抓狂、乱象丛生、选举的喇叭声和鞭炮声不断在书桌前响起的社会,要走“纯艺术”、“纯学术”的道路也难。如要坚持不食人间烟火“为学术而学术”,这就像鲁迅当年讽刺的“第三种人”那样拔着自己的头发希望离开地球。陈氏在第十一章中对大陆伤痕文学与台湾反共文学所作的这种非学术比较,不仅掉进了“蓝营”意识形态的陷阱里,而且还给大陆学者说的两岸文学一脉相承提供了最佳佐证。
八、很多人说,古教授有九条命?请问是哪九条?听说有一条命是专门和余秋雨打官司的?
    答:哈哈。每个人只有一条命,但西方俗语云:“猫有九条命”,因而我也奢望自己像台湾诗人余光中那样有九条命:一条命用来买书,一条命用来读书,一条命用来教书,一条命用来写书,一条命用来评书,一条命用来编书,一条命用来交友,一条命用来旅游,一条命用来与余秋雨打官司。    相比去旅游景点观赏,我更喜欢逛书店“淘书”。我曾经在一家不起眼的“华欣二手书店”,购得一本台版《林希翎自选集》,其中报导有林氏到台湾访问时,当局要她做“反共义士”而被拒的经过,这对我后来撰写《海峡两岸文学关系史》提供了难得的参考资料。有时,我也喜欢闻书的纸香味和墨味。至今,我的书房里还保留着两千多封与海内外作家们交流的书信,以文会友是人生莫大的快乐!我的旅游,也正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走过的路恐怕比真正的旅游还要多呢!    我在“文革时期的文学评论”这一章,有一节标题是《余秋雨与“石一歌”》。我的用意是将其作个案解剖,作为一种现象进行评述,而不是针对个人,另一方面也是为历史存真。可对方不这样认为,他在最近凤凰卫视的“秋雨时分”中,又不点名对我的“文革文学研究”进行攻击。其实,这位名人说要封笔,我看最高明的办法应该是封口。因为越是辩解,就会越描越黑。    官司结束后,我接连在海峡两岸出版了《余秋雨现象大盘点》等三本书回应他,以至他在自传《借我一生》中哀叹:“我斗不过他们”。拙著《庭外“审判”余秋雨》出版后,他不但不敢告我,而且还装成弱势人物向境外记者“哭泣”,诸如说“我该怎么办”呀,是否该“封笔”呀,或干脆“退出”中国文化圈,以免再写作就被古远清、金文明“肮脏的脚”踩过来之类。不过,这是男人撒娇,既不好看也不中用。他现在还在他新开的网站用不同的名目激烈地攻击我,这说明《庭外“审判”余秋雨》击中了他的要害,他才会耿耿于怀。他是典型的小人,要么雇用枪手,要么不敢用真名而冒充不同的学术单位或用各种花名在网站上写“大字报”,编造耸人听闻的故事,我再回应他,就抬高他的身价了。对他新发的噪音,我就效仿余光中:只当做山脚下荒村三两声偶然的狺狺,就随他去吧。
(本文相关资料参阅《答李更问》、《关于中国当代文学理论批评史的写作(胡才德)》、《台港文学研究专家古远清访谈》、《有9条命的古远清》,在此致谢!)
(原载《生活日报·大学城周刊》2014年11月4日 7--8版)
2014年10月14·武隆仙女山2014年10月13日·西南师大新诗研究所左起:毛翰、古远清、熊国华、马启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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