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
原文是“Friends to this ground”,有三种不同的译法。
一是以译出语为旨归,力图忠实原文的字面含义,但不太符合中文里哨兵喊话的习惯用语。如,梁实秋译为“本国的友人”,把“ground”理解成了“国家”。黄国彬译为“这土地的朋友”,把“ground”理解成了“土地”。笔者以为,“国家”和“土地”都范围广于“ground”,霍雷修不是国家统治者,恐怕还缺乏这么说的资格;另外,“本国的友人”云云,言外之意似乎说他是外国人,不妥。霍雷修嘴里的“ground”指的是城堡或城堡的某个区域,也即他们执勤的范围;因此,如果一定要翻译,译成“本地”或“这个地界”是比较合宜的。
二是以译入语为标准,试图让中文读者听起来没有“异感”,如朱生豪译为“都是自己人”,卞之琳的译法也差不多——“自己人”;两人表面上似乎既没有翻译出“ground”,也没有完全翻译出“friends”。但是他们的译法的确更符合中文里部队哨兵喊话的习惯用语。
三是努力融合以上两种译文之优点的译法,不过,到底以哪一种为主?不同的译者还是有不同的具体做法。如,孙大雨以第二种为主,加上第一种的优点;他译为“宗邦自己人”。“宗邦”有地域的指涉,不过,现在很少有中国人在口头上说这个词,更别说是哨兵了。
笔者原先也倾向于以第二种为主,加上第一种的优点;后来决定以第一种为主,加上第二种的优点。最主要的原因倒不在于想让中国读者了解英国哨兵不同于中国哨兵的喊话习语,而是基于笔者对霍雷修这个人的性格特征和说话习惯的把握。毫无疑问,他是整部剧中哈姆雷特最铁的朋友,豁达豪爽又真挚细腻,不管在何种情况下,都保持乐观与轻松的心态。哈姆雷特喜欢讽刺挖苦,他则喜欢微讽谐谑。比如,在这句话的后面,当贝纳多严厉地问:“口令!谁?是霍雷修吗?”他却自嘲似地答道“一块肉而已。”因此,此处我们不妨也认为,他不是那么严肃地遵照哨兵条例上的用语喊话。他没有以口令答口令,而是以一种比较另类的话语方式想告诉弗兰西斯科:“咱们是同一个辖区的兄弟伙,不要太认真其事啦。”
笔者之所以在“朋友”前加了个逗号,是因为霍雷修称自己是对方的朋友,也就意味着对方也是他的朋友。他人缘极好,“朋友”一词可能常常挂在他嘴边。
三,第一幕第一场 艾尔西诺:城堡前的平台
贝纳多:口令!谁?是霍雷修吗?
霍雷修:是他的一块肉。
点评:
“A piece of him”直译为“他的一部分”。有人解释说这部分指的是“手”,即霍雷修伸出手,去握贝纳多的手;由于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双方恍若只感觉到对方的手的存在,也就是说整个人似乎只剩下手了。
这是霍雷修的幽默说法,却给翻译造成了难题,因为汉语里没有类似的表达法。梁实秋的翻译是“有点儿像他”,卞之琳只去掉梁译中的“儿”字,译为“有点像他”。朱生豪译为“这儿有一个他”,把原文的部分变成囫囵了。黄国彬直译为“是他的一点点。”梁还专门做了注解,说应该把这个短语“当作一句平常的俏皮话解。”这个说法是对的。但笔者以为,三个人的翻译都不够“俏皮”。
正苦思不得其“词”之间,笔者突然想到林纾把查尔斯•狄更斯的小说《大卫•科波菲尔》的名字翻译成怪怪的《块肉余生记》,“块肉”者“人体之一部分”也。林纾之用这个词,颇能传达狄更斯之“幽默”意味。他可能是受启发于中国民间的一个普通说法“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中文读书界对这个译名可是耳熟能详啊,笔者遂拿来移译。况且,“霍雷修”和“一块肉”不仅都是三个字,而且其中两个字还正好押尾韵,似乎他在叫自己的名字,但又模糊其音,仿佛他是在自嘲,从而表现幽默效果。